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生姜油(蒸馏)的某些特征,以便对其质量进行评价。食品添加剂生姜油(蒸馏)是由生姜经水蒸汽蒸馏并经精制而制得的精油。主要用于调配食用香精等。
1、技术要求
项目指标
色状淡黄色至黄色液体
香气具有生姜某些特征香气
相对密度(25/25℃)0.870~0.882
折光指数(20℃)1.488~1.494
旋光度-28°~-45°
酸值(以mg.KOH/g计)不大于20
砷(As)含量,%不大于0.0002
重金属含量(以Pb计),%不大于0.001
2、试验方法
2.1色状的检查见QB794《香料统一检验方法-色泽检定法》。
2.2香气的检定见QB795《香料统一检验方法-香气检定法》。
2.3相对密度的测定(25/25℃)见QB796《香料统一检验方法-比重测定法》第一法比重瓶法。
2.4折光指数的测定(20℃)见QB976《精油-折光指数的测定》。
2.5旋光度测定见QB975《精油-旋光度的测定》。
2.6酯值的测定见QB980《精油-酯值的测定》。注:如试样皂化后颜色较深,滴定前可加蒸馏水50
ml,空白试验加水量同。
2.7含砷(As)量的测定
2.7.1仪器装置按中国药典1985年版"砷盐检查法"仪器装置图。
2.7.2试剂和溶液a.盐酸(GB622):1:1溶液;b.氧化镁(HGB3114);c.硝酸镁(HG31077):10%溶液;d.碘化钾(GB1271):15%溶液;e.氯化亚锡(GB638):40%溶液,按GB603《化学试剂制剂及制品制备方法》配制;f.无砷金属锌(HGB3073);g.乙酸铅棉花:按GB603制备;h.溴化汞试纸:按GB603制备;i.砷标准溶液(1mL含0.001mg砷):按GB602《化学试剂杂质标准溶液制备方法》配制后稀释100倍。
2.7.3操作程序称取1g试样(准确至0.1g),置于50mL瓷蒸发皿中,加入1g氧化镁及5mL硝酸镁溶液(同时取同量的氧化镁及硝酸镁溶液作空白)。在水浴上蒸干后,用小火加热炭化,再于500~600℃灼烧至灰化完全。冷却,加少量水,再加盐酸溶液中和并溶解残渣,加水至总体积为23mL,移入锥形瓶中,加5mL盐酸,5mL碘化钾溶液及5滴氯化亚锡溶液,摇匀后在室温下静置10min后加2g无砷金属锌,立即将已装好乙酸铅棉花及溴化汞试纸的玻璃管装上,无25~30℃暗处放置1h。溴化汞试纸所呈颜色不得深于标准。标准是2ml砷标准溶液与试样同时同样处理。
2.8重金属含量(以Pb计)的测定
2.8.1试剂和溶液a.冰乙酸(GB675):1N溶液;b.饱和硫化氢水:见GB603,(现用现配);c.铅标准溶液(1mL含0.01mg铅),见GB602,配制后稀释10倍。
2.8.2操作程序取样品1g(准确至0.1g)加1mL硫酸使之湿润,缓缓灼烧至硫酸蒸汽除尽,在500~500℃灼烧至完全灰化,放冷加2mL盐酸和5mL水于沸水浴上蒸干,加15mL水和2mL乙酸溶液,微热溶解后移入50mL钠氏比色管中,加水至25mL,加10mL饱和硫化氢水溶液,摇匀,放置10min产生颜色,不得深于标准。标准是取1mL标准铅溶液与样品同样进行操作。
3、检验规则
3.1生姜油(蒸馏)应由生产厂技术检验部门负责检验,生产厂应保证出厂产品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,每批出厂产品都应附有质量合格证书,内容包括:生产厂名、产品名称、生产日期、批号、净重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的证明和标准编号。
3.2验收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的各项规定,检验所收到的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,每一批号作一次验收,不同批号分别验收。
3.3每批包装单位100个以下抽取样品二个,100个以上抽取三个,开启包装取样时,外观检验应无水分和杂质,然后振摇使其充分混匀,再用玻璃取样管吸取样品25~35mL,取样总量不得少于60mL,注入混样器混合均匀,分别装入两个清洁、干燥、具磨砂塞盖的棕色玻璃瓶中,瓶上注明:生产厂名、产品名称、批号、数量及取样日期,一瓶作检验用,另一瓶留存备查。
3.4如验收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,可会同生产厂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中抽取试样复验,如其复验结果仍有指标不合格,则该批产品不能验收。
3.5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,可由双方协议解决或邀请第三者仲裁。
4、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
4.1生姜油(蒸馏)应装于白铁桶或铝桶内。桶外注明:食品添加剂产品名称、生产厂名、商标、批号、净重、皮重、生产日期及本标准编号。订货单位如有特殊要求,可与生产厂另订协议。
4.2生姜油(蒸馏)应贮存在阴凉、干燥的仓库内,不得露天堆放,运输中防止日晒雨淋。
4.3在符合规定的贮运条件,包装完整,未经启封的情况下,生姜油(蒸馏)的保质期为六个月。